地方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准——基于体系与能力的关系视角
作者机构:云南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031
出 版 物:《求索》 (Seeker)
年 卷 期:2020年第3期
页 面:188-19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系统理论及其指数化研究”(项目编号:16ZDA058)。
摘 要: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分别从不同角度表征了地方治理内涵,反映了地方治理外延。相应地,地方治理现代化就是地方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为此,需从体系和能力的一体两面关系视角双向衡量地方治理现代化。对应地方治理体系核心要件的地方治理现代化标准,应当从目标体系全面化、组织体系协同化、制度体系规范化、政策体系民主化、方略体系科学化、运行体系法治化等维度考察。对应地方治理能力关键要素的地方治理现代化标准,应当从达成目标、适应环境、整合资源、满足需求、凝聚共识等维度考量。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动态平衡发展基础上的互动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