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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逸周书》二文看《保训》之“中”的刑书性质

“Zhong”in Baoxun in the Light of the Two Articles of Yizhoushu

作     者:曹峰 Cao Feng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出 版 物:《哲学门》 (Beida Journal of Philosophy)

年 卷 期:2015年第16卷第1期

页      面:27-39页

学科分类: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主  题:《保训》 《逸周书》 《尝麦》 《度训》   

摘      要:《保训》第二个故事所见的“中,既是可以出借的实物,又是一种可以继承发扬并因此膺受大命的崇高理念。《逸周书·尝麦》所见的“中作为一种刑书,既是可以授受的物体,又是“大正之理念的象征,在政治生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尝麦》也用古代的圣王故事来证明观点的合理性,也提到了“古遗训“文考之言。《保训》与《尝麦》两者间具有可比性。同《逸周书·度训》对比之后,《保训》第一个故事所见的“中具有法律意义也可以得到确认。包括《保训》在内的清华简与《逸周书》有密切的关系,《逸周书》可以成为解读《保训》的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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