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特别表决权限制研究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常健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上市公司 双层股权结构 表决权差异安排 特别表决权滥用 限制规则
摘 要:传统公司治理理论中的“一股一权的表决原则和“资本多数决的议事规则无法实现伴随经济发展而日益旺盛的股东异质化需求、公司自治需求及创始人特殊需求。双层股权结构基于此进行突破性规定,通过赋予创始人持有的股份以特别表决权实现投票权与现金流权的错位配置,破解了控制权稀释与公司发展融资的难题,较好的平衡了传统公司治理框架下的矛盾。但是,以保护创始人需求为框架构建的双层股权结构并非天生完美,这一制度自诞生之际便注定了为掌权者发声。由此引发的问题在于,投票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虽然为创始人和公司带来了好处,但同时导致创始人作为特别股东和管理层的权责不统一。创始人因错误决策而付出的代价小于其他股东,再加上特别表决权赋予的选取管理层和公司收购等事项上的特权,极易导致公司的内外监督机制失效,进而损害其他普通股东的利益。因此,需要在肯定正当使用特别表决权带来的积极效益的前提下,对特别表决权加以限制,在制度层面实现特别股东与普通股东利益上的平衡。双层股权结构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例外选项。本文在承认特别表决权存在合理性的基础上,以防范这种例外情况被滥用为基础视角,通过分析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和利益冲突,为限制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特别表决权的规范构造提供理论支撑;通过总结我国防范特别表决权滥用的立法实践并结合我国首家双层股权结构上市公司优刻得的实践经验,为限制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的规范构造特别表决权提供现实依据。以防范特别表决权滥用为设计理念,为限制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特别表决权的规范构造提出完善建议。本文包括四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探讨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特别表决权为什么存在。首先通过介绍特别表决权的法律属性及其他属性,对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特别表决权进行定义,明晰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特别表决权的本质。其次分析双层股权结构不同于传统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优越性,也即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特别表决权存在的理论基础,具体包括满足股东异质化与特殊愿景的需求、破解控制权稀释与公司融资的难题、作为股权与控制权的沟通中介。通过以上两个层面的阐述,证实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特别表决权存在的合理性。第二章探讨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特别表决权为什么要限制。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特别表决权制度的核心是赋予创始人特别表决权股份以实现投票权和现金流权的错位配置,满足特殊需求。但特别股东权责上的不匹配导致一旦特别表决权被滥用,普通股东利益会受到极大损害且难以救济。因此,有必要深入剖析特别表决权滥用会产生的负面影响和利益冲突,为限制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特别表决权提供理论基础。第三章探讨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特别表决权限制规范和实践运用,并指出当前主要限制规则中的不足。双层股权结构在我国经历了一段时期的演进,发展至今形成了以《科创版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规则》为主要内容的限制规范。通过对当前限制规范的梳理归纳,并结合我国已采用双层股权结构上市企业的实践经验,总结出当前我国特别表决权限制规范的不足之处,具体体现在主体资格认定、股东特别义务、内部监督机制等三个方面。第四章探讨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特别表决权限制规则构造的设计理念与具体内容。特别表决权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普通股东利益保护是制度设计的终极目的,但最大程度上防范特别表决权滥用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因此,在设计限制规则时,应将如何防范特别表决权滥用作为核心设计理念。结合第三章中总结出的不足之处,从两个方面对双层股权结构公司特别表决权进行限制,一是对特别表决权主体的限制,具体包括特别股东的资格要求、持股比例要求以及特别义务;二是对特别表决权内容的限制,具体包括限制特别表决权倍数上限、限制特别表决权事项以及明确特别表决权终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