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以辽宁省试点专业为例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徐涵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040102[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
主 题:高层次学徒制 人才培养模式 辽宁省 现代学徒制 应用型大学
摘 要:高层次学徒制是基于本科培养层次,以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目标,校企合作共同招生招工、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标准、实施人才培养,打造师资团队、开展评价考核的教育制度,是现代学徒制在培养层次上的一种向上延伸。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国家对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缺口加大;为使高水平人才的培养过程中能够深度校企合作,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辽宁省率先在三所应用型大学中选取八个专业开设高层次学徒制试点。基于人才分类理论与教育分类理论、情境学习理论、素质冰山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高层次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特征应为以复合型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目标,校企合作协同培养,“双导师团队兼具职业性和师范性,多方利益主体共同参与评价。本研究运用Nvivo12质性分析软件对八个高层次学徒制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文本分析,分析其共性特征;再以两个试点专业为例,将试点班级和普通班级的人才培养方案作对比,分析其差异性,以此判断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是否真正体现了“学徒制的内涵。再运用访谈法对试点专业的校企双方管理人员、校内教师、企业导师、学生进行半结构化访谈,并从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师资遴选、考核评价四个维度总结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现状。研究发现: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由企业专家、校内教师和毕业生共同调研商讨后根据行业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而制定,但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程序尚未规范;学校和企业能够采取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的方式进行人才培养,但企业课程模块所占比例较低、校企双方缺少协同沟通机制;教学团队包含校内教师和企业导师,但缺乏明确的“双导师选聘标准、师资培训制度亟待完善;校企双方教师共同参与学生的学业评价,但仍缺失学生个人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基于此,提出辽宁省高层次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相关优化策略:应以明晰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原则,规范培养方案制定程序;构建完善的企业课程体系,提升企业课程的数量和质量;发挥企业办学主体的作用,健全校企合作沟通机制;明确“双导师选聘标准,完善教师在职培训制度;丰富学生考核评价类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评价等方式提升高层次学徒制的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