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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刑法定性研究

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刑法定性研究

作     者:黄雯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王赞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网络虚拟财产 财产属性 盗窃罪 法律定性 

摘      要:在当前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的大背景下,随之出现了一种新的财产形式,即网络虚拟财产。近年来,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案件屡屡发生,特别是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窃取类的犯罪案件在此类案件中占有一个相当大的比重。但在司法实务中对于窃取网络虚拟财产刑事案件的处理各不相同,相同时期相同地区的法院判决也可能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理论认识的差异和司法判决的混乱使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刑法定性仍处于模糊状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司法的公信力。因此,有必要在此背景下,明晰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刑法定性问题,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可行思路。本文是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提出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刑法定性问题,以两起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初步阐明“同案不同判的争议问题。第二部分重点剖析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具体分别从财产属性和权利属性两方面进行探讨,对现阶段理论界的不同观点进行汇总,并对理论之争进行研究,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基本属性,从而给网络虚拟财产窃取行为的刑法定性提供理论支持。第三部分是针对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罪名认定问题进行探析,整理现阶段罪名认定中存在的认识分歧,并做出具体评析,从而为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刑法定性提供可行的选择思路。第四部分提出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应定性为盗窃罪的最终观点,并分别从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局限性及定为盗窃罪的合理性加以细致论述。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通过对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研究,减少理论分歧,规范此类案件的刑法适用,以期在司法实践工作当中,给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相关案件审理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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