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问责制度研究
作者单位:大连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张志刚
授予年度:2006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摘 要:在现实的公共管理实践中,公共事务的日益繁多复杂,缺乏执政为民行政理念的行政行为往往导致公共权力的滥用,为此,必须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事后监督,实现行政问责的制度化。行政问责制度的实施改变了以往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下对法律责任追究的单一情况,使得行政人员在没有触犯法律或直接过失情况下也要承担道德和政治责任,完善了行政人员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 本文运用了规范分析法、文献分析法对我国行政问责制度进行了研究,论述了行政问责制度的基本内涵及其建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矛盾,分析其中原因,并在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问责制度的基础上,找出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的措施与对策。全文共分五部分:首先,界定了问责、问责制与行政问责制度的基本内涵,概括了我国推行行政问责制度的重要意义,对文章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进行了简单介绍。第二部分共分四个小部分,分别介绍了行政问责制度在我国的由来和发展,分别从行政问责的理论依据、法律依据、政策依据对行政问责制度进行探索。第三部分对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的建设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建设过程中暴露出的诸如我国问责主体单一化、责任追究对象模糊化、问责程序混乱化等一系列问题和矛盾,并对产生这些矛盾的原因进行分析。第四部分介绍了西方国家及我国香港地区的问责制的基本状况以及对我国行政问责制度建设的启示。最后对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进行了探索,分别从法律制度建设、行政问责环境培养以及公务员自身素质提高等角度提出了完善的措施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