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投资风格吗?——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视角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邹朋飞
授予年度:2017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摘 要:公募基金是一种通过专业团队来管理募集到的资金,以达到分散风险、提高收益的目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年的发展已经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现如今,证券投资基金已成为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的主要投资方式之一。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不断的增加,其相应的投资风格也在日益的增加。然而,由于中国股市高投机性等多种原因,国内基金管理人往往热衷追逐“热点,无法形成稳定的投资风格,从而或多或少地偏离约定的投资风格,这本质上构成了一种“违约行为。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不仅能够有效地稳定基金的投资风格,而且有利于投资者准确度量基金业绩及评估基金经理投资管理能力,做出理性投资决策。因此,基金经理有义务严格遵守合同承诺,按照其业绩比较基准约定的投资风格进行投资运作。本文基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这一视角,借鉴Sensoy(2009)的研究方法,实证检验我国开放式基金(股票型和混合型)实际投资风格是否契合其业绩比较基准,并进一步分析了基金偏离业绩基准的动机及其后果,这一研究目前在国内尚很鲜见。本文以2004年至2015年股票型和混合型开放式基金为样本,构建了基准调整收益的四因子模型,并采用面板回归等计量方法,检验基金投资风格是否偏离业绩比较基准。我们发现:相当部分基金偏离了其约定的大盘或价值型业绩基准,超额配置了小盘或成长型股票;基金实际业绩“击败基准将带来超额的资金流量,反映基金偏离业绩基准是其追求规模最大化的策略性行为;最后,基金投资偏离业绩基准并不能带来更高的风险调整后回报。公募基金在基金合同(契约)中明确规定业绩比较基准,将其作为衡量投资风格及风险收益特征的基准组合。那么,基金实际运作中严格遵守业绩基准中“约定的投资风格吗?通过构建基准调整收益的四因子模型,实证检验基金投资风格如何偏离其业绩比较基准,发现基金主要通过超额配置小盘或成长型股票偏离大盘或价值型业绩基准,这是基金追求规模最大化的策略性行为,然而,基金偏离业绩基准会使得投资者承担更大的风险,并不能给投资者带来更高的风险调整后回报,从而加剧了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本文结论对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合理制定,监管层对基金相关“违约行为监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价值。文章的结构主要分为五个章节,其中:第一章为引言,大致地概括了本文的研究内容与创新;第二章是文献综述,详细梳理了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有关的理论与国内外研究成果;第三章是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阐释了本文模型方法的来源与推导过程;第四章是实证结果部分,是本文的核心;第五章是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