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灾害救助制度研究 ——基于湖南农村的实证调查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孙建娥
授予年度:2011年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8[工学] 0837[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
摘 要:自然灾害的严重性是我国基本国情的重要方面。自然灾害的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和挑战。湖南是我国水旱灾害最频繁且严重的省份之一。由于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居民住房、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在设计、建造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农村居民的灾害意识和自救能力相对城市居民较弱,以及大多数地区位置偏远、信息闭塞,灾后救援和重建困难,所以事实上农村往往是自然灾害发生的风险区和脆弱地区,人员伤亡和房屋破坏都较城市严重,很多农村灾民的生存状况令人担忧。实施灾害救助,是保障民生的必需之举,是需要切实解决好的现实社会问题,也是一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农村灾害救助制度,是一个值得我们长期探讨研究的课题。 本研究立足于社会公正理论,坚持定性研究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并具体运用了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以及个案访谈法。全文的主要内容为:第一部分对本选题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思路与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之处作了概要性的说明和阐述;第二部分为相关理论的阐述,对本论文涉及的灾害救助概念的含义及其历史沿革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梳理,并引入了社会公正理论作为本研究的理论视角;第三部分通过对湖南省农村的问卷调查,对调研数据资料进行了全面、客观地分析和描述,理解与把握了湖南省农村灾害救助的实施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相关影响因素,为本文的重点章节;第四部分在实证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以社会公正理论为指导,从理念原则、法律法规、管理体制、资金物资、农村发展以及国际交流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湖南农村灾害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实证调查研究表明,湖南农村灾害救助在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救助能力、救助方式和标准以及配套政策制度建设等方面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灾害救助实效比较显著。但是,湖南农村灾害救助在许多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如农村民众灾害意识淡薄、政府救助力度不够、灾害救助覆盖面过于狭窄、救助标准偏低、社会化趋势还不够明显等。因此,要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湖南农村灾害救助制度,推进我国整体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形成解决基本民生问题的社会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