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基于乡里社会的十六国胡汉民族关系——以华北与关中地区诸政权为... 收藏

基于乡里社会的十六国胡汉民族关系——以华北与关中地区诸政权为例证

Rural Community-based Relations of Hu and Han Nationalities in the Sixteen Kingdoms Period ——A Case Study of the Regimes in the North China and Guanzhong Area

作     者:蔡丹君 CAI Dan-jun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出 版 物:《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19年第36卷第5期

页      面:39-5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501[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05[文学] 

基  金: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思想史”项目成果(2014) 

主  题:十六国 胡族 乡里社会 

摘      要:十六国时期的胡汉民族关系,是在乡里社会生活基础上存续的。胡主先是依赖同乡建立政权,吸纳在地乡党入仕,同时,扶植流亡的乡里宗族,设立侨郡,使之壮大,既而恢复乡里选举制度,加强对乡里人才的拔擢与管理。这些都说明了胡主对乡里社会的深刻理解和实际控制。在此过程中,他们获得了乡里宗族的支持,甚至有些胡主及其家族自身也壮大为乡里宗族。围绕乡里社会生活,展开对乡党、乡里宗族、乡里制度的经营,是胡主深化和加强自身统治,并实现民族融合的重要途径。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进一步理解复杂的十六国胡汉民族关系。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