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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社会请罪现象略论

作     者:王兆立 于成宝 

作者机构: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山东青岛266510 

出 版 物:《东岳论丛》 (DongYue Tribune)

年 卷 期:2009年第30卷第7期

页      面:177-17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先秦 请罪 仪式 丧礼文化 社会美德 

摘      要:先秦社会有为国请罪和为己请罪两种现象,两种请罪行为各有其不同的仪式,但不同的请罪仪式都蕴涵有浓厚的丧礼文化意味。由于先秦时人的请罪方式是符合礼的规范的,它在客观上起到了弘扬社会美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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