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作者机构:大同煤矿集团档案处
出 版 物:《兰台世界(上旬)》 (Lantai World)
年 卷 期:2010年第1期
页 面:32-33页
学科分类:1205[管理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2[管理学] 120503[管理学-档案学]
主 题:解读 社会保险 业务档案 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账户管理 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 切身利益 民生 档案工作 参保人员 材料 保管期限 里程碑 档案局 标志性 形式 社保 国家
摘 要:2009年7月23日,一个涉及亿万民众切身利益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共同签发的部门规章--(以下简称)予以颁布,并在今年9月1日正式生效.该规定最大的亮点是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将社保档案中参保人员登记材料、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等材料的最低保管期限确定为100年.这一规定,不仅仅是突破了以往所有各类档案定期保管的上限规定,更为重要的意义是体现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作为重中之重的民生档案,成为民生档案工作的一个标志性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