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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对京沪妇女保健保障程度

Guarantee of legal regulations on maternal health care system in Beijing and Shanghai

作     者:高翔 李程跃 徐天强 郝超 陈政 徐凌忠 陈任 周庆誉 贾海艺 张政 郝模 GAO Xiang;LI Cheng-yue;XU Tian-qiang

作者机构:复旦大学卫生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上海200032 徐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 上海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 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管理分会基层公共卫生管理学组 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 潍坊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出 版 物:《中国公共卫生》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年 卷 期:2019年第35卷第3期

页      面:300-30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004[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医学] 100404[医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基  金: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7年)项目(GWIV–32) 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科研基金 

主  题:妇女保健 法律体系 保障程度 北京 上海 

摘      要:目的评价京沪两地法律体系对妇女保健的保障程度及其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验证适宜的法律保障程度的定位及其于京沪的意义。方法系统收集两地所有妇女保健相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综合法律体系完备程度、法律地位保障程度、刚性约束程度以及主动完善相关法律的程度,量化计算法律体系的保障程度,并使用Spearman秩相关和线性回归模型分析法律体系的保障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京沪两地妇女保健的法律体系保障程度均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北京由1990年的30.2%上升至2017年的69.8%,上海由1990年的43.5%上升至2017年的70.6%。两地的妇保法律体系保障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均呈负相关(相关系数均大于0.75)。拟合回归方程显示,京沪法律体系保障程度对孕产妇死亡率变化的解释程度分别为57.5%和82.8%。结论完备的法律体系对引领、规范妇女保健体系的运行与发展的作用不可替代。两地已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但在法律的刚性约束程度方面均需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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