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教案件的司法审查标准
On the Standard of Judicial Review on Disputes Concerning Religion作者机构:惠州学院政治法律系广东惠州516007
出 版 物:《惠州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uizhou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14年第34卷第1期
页 面:45-4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宗教自由 涉教案件 司法审查标准 领域论 利益衡量理论
摘 要:涉教案件的司法审查标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国家与宗教保持适度的距离,二是国家对宗教活动进行合法性监督。前者要求国家与宗教之间的关系不能过于紧密,而且是非厚此薄彼的等距离。对宗教自由的尊重和保障是国家面对宗教的立足点。后者出于基本权限制的理论,梳理了德国外部化、领域论和利益衡量三大标准和美国以莱蒙检验为中心的审查标准。国家、宗教都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只有其间确立其法治的边界,社会和谐才会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