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戏曲叙事性质与曲学论域再考察
作者机构: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上海200240
出 版 物:《甘肃社会科学》 (Gansu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5年第3期
页 面:40-4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303[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 13[艺术学]
基 金:浙江省社科联重点研究课题"中国古典曲学与文人艺术观关系研究"(2012Z17)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5批面上资助项目"古典曲学与文人艺术观关系研究"(2014M551384)
摘 要:中国古典曲论的核心是曲唱和声调格律论,曲词由于文人的参与逐渐雅化,被纳入乐府谱系,视为广义的诗之一种,因而散曲、戏曲的区分对古人而言并无实际意义,今日我们将二者区分开来的重要因素叙事,在戏曲中只是作为作者、表演者、观者诗意情感抒发的背景性存在,而代言更可视为戏中人代作者立言。古典戏曲与曲学的此种特质,建基于文人雅俗之辨、向上一路的文化分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