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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遵循《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体会

作     者:杨淑华 

作者机构:中国移动新疆公司石河子市分公司 

出 版 物:《新疆财会》 

年 卷 期:2009年第2期

页      面:53-55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主  题:《萨班斯法案》 企业主管 财务欺诈事件 投资者保护 财务法规 会计改革 公众公司 上市公司 

摘      要:自2001年美国连续发生“安然、“世界通信等财务欺诈事件后,美国重新审视了本国的财务法规,美国参众两院在2002年迅速出台并通过了《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即萨班斯法案。法案对渎职和做假账的企业主管实行严厉的制裁对上市公司实行更为严格的监管。业界普遍认为,萨班斯法案是美国自20世纪30年代颁布财务规则以来,最为严厉并且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的财务法则,其中的404条款即“完善内部控制条款更是《萨班斯法案》最复杂、最重要的条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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