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Measures for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State-owned Equity in Listed Companies出 版 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年 卷 期:2018年第22期
页 面:50-5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 股权变动 国家出资企业 股份转让 决策文件 保密规定 国有股权
摘 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2007年印发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证监会令第19号)同时废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财政部部长刘昆证监会主席刘士余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