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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出 版 物:《江西水利科技》 (Jiangxi Hydraulic Science & Technology)

年 卷 期:1993年第1期

页      面:1-7页

主  题:地下取水 人民政府 取水量 防治水害 保护水资源 取水许可制度 主管部门 行政处分 水政监察人员 节约用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行政区域 水工程管理 《水法》 水事纠纷 水利纠纷 江西省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必须遵守《水法》和本实施办’法。 .本省境内的长江河段和其他跨省的江河、湖泊的水事事项,按国家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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