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盲目迷信“基价+合金附加费”定价制度
作者机构:山西太钢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出 版 物:《中国金属通报》 (China Metal Bulletin)
年 卷 期:2009年第47期
页 面:18-19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8[工学] 080502[工学-材料学] 0805[工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摘 要:在对不同定价制度下的价格作比较时,应当把用户购买进所支付的无论以什么名义出现的全部价格作为分析比较的根据。在制定价格时应从本市场的实际出发,确保在供求双方共赢的基础上寻求能够为大家共同认可的定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