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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机构识别受益所有人实践与建议

作     者:薛景 何文慧 

作者机构:中国银行总行内控与法律合规部 

出 版 物:《中国外汇》 (China Forex)

年 卷 期:2024年第12期

页      面:29-31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金融机构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风险为本 犯罪所得 受益所有人 洗钱活动 法人机构 反洗钱义务 

摘      要:金融机构作为反洗钱义务主体,应切实承担客户尽职调查义务,遵循勤勉尽责、风险为本、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做好受益所有人识别,协助防范利用法人工具洗钱。受益所有人是国际反洗钱领域的关注热点。根据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定义,受益所有人指最终拥有或控制客户的自然人以及/或代表其进行交易的自然人,还包括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行使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法人机构由于其独特的法律结构,易被用于隐匿和转化犯罪所得,识别受益所有人有助于提升透明度,打击法人洗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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