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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典戏曲的传递方式和编演方式

作     者:洛地 

出 版 物:《戏剧艺术》 (Theatre Arts)

年 卷 期:1989年第2期

页      面:77-8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303[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 13[艺术学] 

主  题:传递方式 戏曲作品 清曲唱 案头剧 欣赏者 五十年代 编演 元曲杂剧 家班 演员 

摘      要:我在这里提出一个“传递方式问题. 所谓“传递方式,是事物主体(文艺)将自己传递予接受客体(欣赏者)的方式。编演方式,不必解释。现今一般观念都认为,戏曲总是先编演即主体完成了,然后传递,及于客体;是的,按一部具体的戏来说,总是先编演然后传递。然而,从根本上说,戏曲(即文艺)与欣赏者(即社会)的根本关系,首先是欣赏者即社会需要才产生文艺,各种欣赏者对文艺有各种欣赏要求,同一个欣赏者其要求也是多样的,从而产生出各门类、品种的文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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