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言论的民法保护路径研究
作者机构:国家开放大学组织部北京100039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出 版 物:《宁波开放大学学报》 (Journal of Ningbo Open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23年第21卷第3期
页 面:108-11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随着以自媒体为代表的大众媒体的不断发展,以及民众参与公共事务讨论的意识不断提高,言论自由和人格权保护二者间的张力也愈发凸显。人格权纠纷的性质决定了言论自由只能通过民法途径加以保护。保护言论自由的前提,即是言论本身是非恶意的且不违法的,其中即包括文章所称的公益性言论。公益性言论由于其公益性,可以成为一种对抗侵权责任成立的抗辩事由。此抗辩事由的成立,需要一定的构成要件,即对抗辩事由构成要件进行场景式的类型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