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斥,还是普惠?——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效果初探
Exclusion,or Inclusion?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出 版 物:《银行家》 (The Chinese Banker)
年 卷 期:2014年第2期
页 面:110-113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020101[经济学-政治经济学]
基 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20110004110003和20120004110001)支持
主 题:利率市场化改革 农村信用社 改革效果 20世纪90年代以来 中国人民银行 农村金融机构 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 金融体制改革
摘 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激励金融机构服务农村地区,中国人民银行在农村推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改革的重心是不断扩大利率浮动区间,使农村金融机构在利率定价方面享有越来越大的自主权。农村金融的利率市场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1996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放开标志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正式启动。1998年、1999年和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分三次扩大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