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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法院:承担惩罚性赔偿!

重复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法院:承担惩罚性赔偿!

作     者:许梅 

报纸名称:《浙江法治报》 

发表日期:20240604

主 题 词:惩罚性 驰名商标 专用权 人民调解协议书 商标性使用 宝岛眼镜 商标侵权 

摘      要:大约四年前承诺停止商标侵权并进行了赔偿,但两三年后又“老方一贴傍名牌。这一次,法院不仅判决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还支持了原告惩罚性赔偿的诉请。近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这起侵犯商标权案。 杭州市萧山区某眼镜店长期在其店招门面、店内标识、镜布、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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