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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定纪念意义的物品被毁坏怎么办

作     者:李春薇 

报纸名称:《检察日报》 

发表日期:20200907

版名版号:004

主 题 词: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 纪念物品 特定物 被侵权人 民事基本法律 人身权益 纪念意义 

摘      要:一张承载珍贵回忆的老照片被他人毁坏如何弥补?一件意义重大的纪念品被破坏如何赔偿?这种从前“有理难说清的民事纠纷,现在有了新答案——民法典第1183条第二款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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