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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有故无殒”理论与中药毒性研究

《黄帝内经》“有故无殒”理论与中药毒性研究

作     者:孙文燕 熊海霞 杨颖 续艳 畅洪昇 张硕峰 孙建宁 

作者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中药药理系中药基础与新药研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会议名称:《中国毒理学会第七次全国毒理学大会暨第八届湖北科技论坛》

会议日期:2015年

学科分类:1005[医学-中医学] 100501[医学-中医基础理论] 10[医学] 

关 键 词:黄帝内经 有故无殒 中药毒性研究 

摘      要:有故无殒理论始见于《黄帝内经素问·六元正纪大论篇第七十一》——黄帝问曰:妇人重身,毒之如何?岐伯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帝曰:愿闻其故何谓也?岐伯曰: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意为孕妇在患有大积大聚之故时,只要辩证准确,适度使用性味峻烈的药物,既可祛除疾病,同时又不会伤害母体及胎儿。有故无殒理论原用于指导妊娠期用药,后世医家又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深化。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认识到,在使用峻毒药物时必须考虑机体状态,辩证用药;看待药物有无毒性时,应着眼于药物与机体、药物与证候之间的关系。即中药毒性的有无、大小与机体的状态(即病/证)有关。当机体存在邪气时,药病/证相符,药物作用于病邪,表现出治疗作用;而当药物作用于正常机体时,或药病/证不符,偏性(毒性)就会作用于机体本身,表现出有害作用。亦即所谓有病则病受,无病则体受。现代研究认为,机体状态不同往往会造成机体的代谢环境不同,导致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过程不同,最终影响体内毒性成分及药效成分的含量,影响药物毒性及药效的强弱。而目前大多数(有毒)中药中毒剂量、安全剂量、毒性大小、靶器官等毒性信息源于生理状态的正常动物,就毒性论毒性,并未考虑病理状态(病/证)影响,与临床用药实际(即辨证论治)明显不符。因此,在研究中药毒性时不能离开机体状态而孤立地去研究,应考虑药和病/证之间的关系,采用适当的病/证模型进行毒理学评价。总之,有故无殒理论反映了中医传统理论对中药安全性的独到认识,对正确认识与研究中药毒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中药毒理学研究评价体系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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