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非诉执行和解制度适用研究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汪太贤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行政非诉执行和解 适用类型 法律依据不明 和解限度模糊 改善途径
摘 要:随着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行政管理职能日益充沛,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应运而生,执行和解制度逐渐进入视野,尝试被引入行政非诉执行领域。本文以湖北省某基层法院近5年收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量、行政主体分布和结案方式等入手,尝试研究部分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行政非诉案执行和解制度的典型案例,在特色中寻找共性,总结归纳为“分期型、“折减型、“替代型等执行和解类型模式,充分论证行政非诉执行和解机制适用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效能。 从实践现状来看,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基于取得执行结果共赢的期望,在基于给予行政相对人缓和空间,帮助行政机关最大限度挽回损失的基础上,通过引入执行和解制度推进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又好又快地实际执行完毕。然而,本文在总结各类行政非诉执行和解制度适用模式上,发现司法实践中均存在法律适用依据模糊、和解限度把握不明、和解协议缺乏救济等困难点,这些瓶颈问题限制了执行和解制度在行政非诉案件中的广泛适用。 为此,本文结合理论探究现状,立足司法实践中行政非诉执行和解制度的适用现状和现存问题,通过探究完善相关立法规定,强化司法机关的主导审查职能,设定执行和解制度启动的特定流程,以及完善行政非诉执 行和解制度适用的司法救济途径和多元监督机制等,致力推进行政非诉执行和解机制的理论发展和实践适用,实现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地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