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认定研究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憣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家庭成员是构成家庭的主体,家庭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者,家庭文明建设是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家庭成员的认定标准至关重要。法定家庭成员和约定家庭成员规范了认定标准,但仍存在一定局限性,通过参考我国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相关立法例,综合理论观点与实践裁判,进一步论证血亲、姻亲、共同生活等因素在认定家庭成员时的重要性。此外,根据时代发展要求,社会群众关注期待,以及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利益的角度,在具备亲属关系或满足共同生活等特定条件下,将近亲属之外的直系血亲、共同生活的姻亲和履行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等一部分不属于家庭成员的主体扩张认定为家庭成员;在针对特殊群体开展保护的专项立法中,应以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范围为基础,根据保护对象的特殊身份,将不属于家庭成员的主体参照作为家庭成员适用权益保障,以此保障家庭和谐与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