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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价金担保制度研究

购买价金担保制度研究

作     者:邢宇威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申建平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购买价金担保权 超级优先效力 顺位规则 

摘      要:购买价金担保制度的构建能够有效打破在先浮动担保人创设的“位势垄断,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合理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对维护现代动产担保交易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一项具有超级优先效力的新兴担保制度,《民法典》仅用第416条进行原则规定,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模糊不清,有关清偿的优先顺位规则也没有达到现代动产担保交易法所要求的清晰程度,难以从容应对实践中购置款融资担保交易的多元化和繁杂化。因此,有必要对购买价金担保权制度的成立要件、存续和顺位规则进行分析,细化包括价款债权种类、抵押物范围等一系列构成要件,明确购买价金担保权登记宽限期起算点及公示制度,引入“双重身份原则解决债权内容变更“以新还旧等价款担保存续难题。同时,还应明确多个权利竞存时购买价金担保权的实现顺位规则,做好与其他担保权利或制度的协调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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