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调解制度研究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刘青杨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暂未详细规范家事调解制度,在具体实践中,各个法院对家事调解适用并非统一确定,因此当前的家事调解模式差异性较大。我国的家事审判改革从2016年开始,2018年总结经验进一步深化改革,但至今没有能够适用于实践的完善的程序规则。运用恰当的调解方法,既聚焦涉案纠纷的处理,也兼顾案外纠纷的解决;既分析矛盾产生的情感动因,也能巧妙唤起解决矛盾的情感动力;既顺势化解纠纷,让当事人之间握手言和,也打开双方心结,让亲人重归于好的方式,有利于修复僵化已久的情感关系、维护各个家庭稳定、促进整个社会和谐。本文将探究我国家事调解制度在改革背景下的各个实践法院的不同运行现状,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进而为完善我国的家事调解制度提出可行性建议。 家庭合睦是社会安定的基础,因此如何进一步转变家事审判程序理念调判衔接得当,深入推动家事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家事调解程序配套制度体系化格局是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应当深入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