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的法律适用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张铁薇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摘 要: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垄断协议问题愈发凸显。安全港规则作为反垄断领域的重要工具,自引入以来在我国反垄断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2022年《反垄断法》首次从立法层面在垄断协议部分设置安全港规则,构建了垄断协议多元化的规制体系。但目前安全港规则在适用范围、适用标准以及法律体系建设方面仍有局限性,特别是市场份额这一核心适用标准存在着规定僵化、计算困难等问题,增加了法律适用的复杂性,背离了安全港规则设立的初衷。因此在未来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构建过程中,应合理借鉴欧美国家在安全港规则法律适用方面的先进经验,灵活调整我国安全港规则的市场份额标准,科学改进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并明确安全港规则的法律适用范围,以期更好地发挥其在促进公平竞争与创新发展良性互动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