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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作     者:吕志又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于文沛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网络虚拟财产 财产犯罪 计算机类犯罪 刑法保护 

摘      要:实践中刑法对于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两种保护模式,一种是将其纳入我国财产犯罪保护体系内,另一种是将其纳入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保护体系内。通过对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现状分析发现:首先,在立法中存在两方面的问题,其一,财物的概念并无明晰的标准,无法明确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财物的范围;其二,计算机类犯罪中关于非法获取型、破坏型中的数据的外延与内涵模糊不清,无法与网络虚拟财产类数据区分。其次,在司法中存在定罪不一致与缺乏统一价值认定标准的问题。因此需要从立法与司法两个方面完善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第一,立法上统一财物的概念,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财物的范围;同时对计算机类犯罪中的数据的外延与范围作出限缩解释,与其他作为权利载体的数据作出区分。第二,司法上区分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坚持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对于以侵犯财产为目的非法获取数据的行为,以财产犯罪进行规制;同时在网络虚拟财产价值认定上,坚持区分法益主体认定被害人实际损失、填平损失的原则,并根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流通环节认定其价值,从而统一网络虚拟财产价值认定体系。通过以上方法,完善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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