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GONE理论的宏达新材财务舞弊案例研究
作者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周卫华;吴寿元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摘 要: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起到了主力推进作用。但近年来,上市公司出现财务舞弊事件频频发生,这对于资本市场而言,不但对投资者自身利益产生影响,同时也损害市场信誉,扰乱经济秩序,是阻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颗“毒瘤。财务舞弊行为为企业带来的不仅是处罚,还会对企业自身形象与未来经营前景产生长久性的危害和弊端,但依然有部分上市公司出于利益诱惑使用及其隐蔽的新型手段实施财务舞弊,这会使得监督过程出现极大困难,也会对利益相关者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 本文以新证券法下被最高规格处罚的公司宏达新材为案例研究对象,梳理其实施财务舞弊所运用的手段,并基于GONE理论对实施财务舞弊的动因进行分析,总结舞弊行为对企业和市场环境造成的影响,为日后针对类似上市公司如何防范财务舞弊发生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措施。 文章首先对国内外关于财务舞弊的研究成果与现状进行回顾和总结,同时对GONE理论进行了简要概述,之后对宏达新材财务舞弊案例整体过程以及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介绍,并列举出宏达新材所运用的舞弊手段。在此基础上,从四个角度对宏达新材实施财务舞弊的动因进行分析,一是贪婪因素,主要表现为管理层的诚信道德意识缺失和股东过分追求个人利益;二是机会因素,本文发现企业由于自身存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行业自身特殊结算方式、供应商与客户高度重叠的背景三方因素,为实施舞弊提供了机会;三是需求因素,宏达新材对维持公司股价与行业市场地位,为维持经营意图获取大量融资产生急切需求,促使企业实施财务舞弊;四是暴露因素,宏达新材因为舞弊暴露机率低及违法收益高于违法成本的原因导致企业发生财务舞弊。 鉴于对宏达新材实施舞弊的动因分析,本文延续GONE理论框架从四个角度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基于贪婪角度,企业应当加强诚信道德意识建设,努力提高管理层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基于机会角度,企业应当规范产业链相关公司的商业行为,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对股权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分配;基于需求角度,企业应当制定合理的发展战略,拓宽流动资金来源;基于暴露角度,相关部门机构应当加强过程监管和督导,加大财务舞弊行为的追究力度并完善投资者投诉机制。本文所提出的建议不仅是针对上市公司,同时也反应了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机构以及广大投资者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只有市场整体协同发挥作用,才有可能让舞弊行为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