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中辩护权保障研究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献中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为呼应新时代追赃追逃工作的诉求,《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于特别程序一编中新增缺席审判制度,旨在解决犯罪的被告人潜逃境外难以追责的问题,此项制度出台对于打击贪腐、维护公平具有重大意义,是刑事诉讼领域法治建设的重大突破。但因缺席审判制度本身的制度设计即存在被告人无法出庭的缺失,在法庭审理中极有可能导致被告人无法充分行使辩护权,实现有效辩护。因此,本文从刑事缺席审判辩护权保障出发,发现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中辩护权的保障困境,分析辩护权保障的困境成因,指出辩护权保障困境的症结所在,逐一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完善构想。 本文主要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缺席审判辩护权基本意涵进行界定,旨在为后续论述奠定理论基础。本部分在论述缺席审判辩护权内涵及主要特点的基础上,对保障刑事缺席审判辩护权的制度价值进行分析论述,强化保障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中辩护权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第二部分是对刑事缺席审判制度辩护权的保障困境及成因进行论述,从现行缺席审判制度辩护权保障的制度理论、立法规范及现行司法实践情况入手,分析法庭审理各阶段的辩护权保障问题、法律援助制度和强制辩护制度的适用问题以及缺席审判的辩护权及相关权利的衔接适用等问题,通过研究辩护权保障的困境,以期能够更好的实现刑事缺席审判中辩护权的保障。 第三部分旨在对域外的刑事缺席审判辩护权保障的制度体系进行分析,通过研究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中的律师帮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强制辩护制度等,借鉴域外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相关立法经验,为我国的缺席审判制度辩护权保障提供合理的经验借鉴。 第四部分在结合前文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刑事缺席审判制度辩护权保障的实践进路,提出合理的完善构想,以期能够对缺席审判制度辩护权保障规范体系完善起到推动作用。针对法庭审理不同阶段存在的不同障碍,应加强庭审各个阶段的制度保障,完善辩护律师的行权机制;针对法律援助制度及强制辩护制度如何适用方面的问题应着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明确强制辩护适用规范;针对辩护权与其他相关权利的衔接适用方面的不足,应完善缺席审判知情权保障方式,确保被告人及时行使辩护权;增设缺席审判上诉权的合理规定,改善缺席被告人行权困境;同时,明确缺席审判异议权的适用标准,保障其行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