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调整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研究
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高凤勤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摘 要:创新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同时创新投入是企业进行创新的必要关键要素,是创新的基础,以往对于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多从直接税出发,而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虽为间接税但税负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实现转嫁,故而企业会承担一定的增值税负,所以研究增值税税率调整对企业创新投入是必要的且重要的。 继“营改增、“增值税转型改革之后,增值税税率调整是增值税不断发展完善的重点。增值税税率调整有两层含义,一是简并、二是下调,但基于经济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二者无本质区别。分析近年历次增值税税率改革,2017年对增值税税率进行了简并,将13%税率降至11%实现了由四档税率向三档税率的转变;2018年和2019年分别对除6%税率以外的其他两种税率水平进行了下调,因此基于历史经验和国际国内环境,我们可以认为增值税税率降低是必然趋势,且增值税税率简并是在增值税税率降低的过程中实现的,故而本文不再单独考虑增值税税率简并,且短期内仍需要通过逐渐降低税率来实现最终简并税率的目标。2019年4月1日,自2017年、2018年两次增值税税率下调后,进行了第三次下调,16%的税率降低至13%,10%税率的降低至9%,基准税率3%的下降幅度较之前有所扩大,我国增值税实质性减税迈出重要一步。 本文重点考查2019年第三次增值税税率下调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并与2017年和2018年税率下调政策影响对比,通过三次税率下调的对比,针对下调行业范围或是下降幅度的不同进行分析和实证检验进一步丰富了增值税税率调整改革的影响研究,并且从议价能力、企业规模、企业性质以及融资约束四个方面进行异质性分析,探究了不同企业对于增值税税率下调政策促进企业创新投入获得感不同的原因,并通过中介机制进一步分析了税率下调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路径,最终本文得出主要结论:2019年增值税税率调整可以显著提高企业创新投入能力,且促进效果要比2017年和2018年的效果更显著,为日后增值税税率调整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 本文丰富扩展了企业利用增值税税率优惠开展创新的研究,并针对研究结论提出政策建议,包括进一步下调增值税税率、简并税率档次、实行差异化的税收优惠激励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等。 此外,以往对影响企业创新的政策研究,多集中于企业所得税以及“增值税转型、“营改增。而且从政策目标和作用机制来看,“增值税转型和“营改增是为了实现增值税的环环抵扣,克服增值税重复征税的弊端,与增值税税率调整对企业影响作用是不同的,且2019年是三次税率下调的最后一次,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从促进企业创新投入的聚焦视角出发探讨增值税税率下调的政策意义,不仅可以为未来的增值税税率调整补充相应的理论依据与实证支持,还可以进一步扩展增值税的政策目标,多方面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我国的自主创新水平,推进创新强国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