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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与人权:中国的表达与实践

工商业与人权:中国的表达与实践

作     者:李梓萌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程延军;张凤霞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工商业与人权 企业人权义务 企业社会责任 人权尽责 

摘      要: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工商业为人类创造并累积了巨大的财富与价值,使得工商业与人权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一方面随着跨国公司不断向全球范围内扩张,大量生产线和制造工厂被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在投资东道国出现的环境污染、劳工待遇恶化、消费者利益受损等问题日益凸显,跨国公司人权保护的状况令人堪忧。另一方面,由于国内企业侵犯人权事件不断发生,人们对于市场主体的道德谴责愈发强烈,这使得工商业与人权问题也得到了国内的重点关注。为确保企业能够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尊重和保障人权,越来越多的国家、国际组织、社会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与实践,普遍要求企业在追求商业利润的同时,必须注重对利益相关者人权的保护。但是由于不同国家文化历史以及现有国情不同,具体在规范企业保障人权的实现路径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些国家为了使人权得到切实的保障,采用刚性的法律条文来强化伦理的约束效果,以正式立法的形式为企业的商业行为划定边界,强制企业履行人权义务。而我国关于工商业尊重和保障的强行性规定虽零星体现于各项立法之中,但更多是通过系列人权相关指导、指引、政策等倡导性规范的方式予以表达。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一直按照“自愿承担责任的模式来实现对人权的保护,通过企业自律、行业协会商会的引领或者社会舆论等柔性手段,倡导企业主动遵守相关的人权政策,实施立法者所提倡的行为。若企业遵守此类规范,将获得政府许诺的各种利益,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中国工商业与人权的表达与实践证明了在工商业场景下,采用政策方式引导企业行为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企业主动承担人权责任。但距离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促进企业全面实施人权尽责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呈现出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从厘清“工商业与人权的相关概念及理论问题入手,对“工商业与人权在中国的表达与实践情况进行梳理,概括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该实践方式所产生的内在原因进行深入剖析,为推进工商业发展进程中人权保障的实现提出完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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