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音乐作品抄袭的侵权认定 收藏
音乐作品抄袭的侵权认定

音乐作品抄袭的侵权认定

作     者:石瑞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杨涛

授予年度:2021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音乐作品 抄袭侵权 侵权认定 

摘      要:著作权侵权认定中往往采用“三段论侵权认定法,即抽象法——过滤法——对比法。在判断某一被诉侵权作品是否侵犯了被侵权作品的著作权时,往往应当通过下述三个步骤来判断。第一步:抽象法,由于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故首先使用“层层抽象法将作品中的“思想从“表达中抽象出来,将这部分内容删去。第二步:过滤法,将被诉侵权作品中与被侵权作品中虽然属于相同的表达的内容,但实际上该表达属于公共领域中的内容过滤除去。第三步:对比法,经过上述两步之后,再将被诉侵权作品与被侵权作品剩余内容进行对比,若经过对比后被诉侵权作品中仍存在与被侵权作品的内容实质性相似的,才有可能认定为侵权。上述侵权认定的三段论法即可分为首先判断作品中“思想与“表达的区分,其次判断被侵权作品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最后进行实质性对比的判定。本文结合音乐作品的特点围绕三段论侵权认定法展开音乐作品抄袭侵权认定的研究。本文除引言外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定义了音乐作品由乐曲、乐谱、歌词三大部分组成。详细区分了音乐作品与其他作品在构成方面的差异,并根据音乐作品与其他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间的不同,总结出音乐作品的特点。说理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与特殊性。第二部分对我国目前音乐作品抄袭的侵权认定方式进行审视。从立法制度与司法适用两个方面阐述存在的主要问题,引出本文研究意义。我国在音乐作品抄袭侵权认定的法律规定方面存在相关法律概念规定不明,权利范围界定模糊的问题;在司法实践方面存在着认定标准不一、举证难度大的困境。从解决上述问题的角度出发,开展本课题的研究,有助于丰富音乐作品抄袭侵权认定之法律适用的理论研究。第三部分从法律层面对抄袭侵权进行厘定。法律层面的抄袭侵权不同于大众生活中抄袭,其不仅仅需要有抄袭行为,还需符合著作权侵权要件。在直接侵权案件中,抄袭侵权由侵权行为、侵害结果及因果关系三要件构成。其次,分别分析易与其产生混淆的复制权侵权、改编权侵权之间的异同。第四部分讨论音乐作品抄袭侵权认定中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音乐作品被抄袭的部分具有独创性的表达是著作权侵权的前提。因此本章详细探究了如何对音乐作品的思想与表达进行分辨。其次,结合既有案例分别对音乐作品中乐曲的独创性认定与歌词独创性认定的方法提出自己的观点。第五部分以理论界及司法实践中惯用的著作权侵权判定规则——接触加实质性相似规则为依据,结合司法判例,并分别举例分析接触与实质性相似规则在音乐作品抄袭侵权认定中的应用。最后根据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提出借鉴国外司法判例中接触加实质性相似规则采用反比例原则判定的改进。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