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与挪威关于斯匹次卑尔根群岛的争端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匡增军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斯匹次卑尔根群岛 俄罗斯 挪威 条约解释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摘 要:斯匹次卑尔根群岛位于挪威与俄罗斯之间的北冰洋上,资源丰富,战略价值突出。从16世纪以来,俄罗斯与挪威围绕该地区产生了涉及主权、资源开发以及非军事化等问题的争端。本文通过梳理各时期两国立场转变和国家实践,从国际法视角解释《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文本,结合既有理论和学者观点,形成对两国关于斯岛争端较为全面的论述,并针对现有问题为中国在斯岛拓展权益提供了合理立场。第一章介绍了斯匹次卑尔根群岛的概况、历史和法律制度。通过阐述斯岛地区的地理位置、资源禀赋、法律地位变迁和现行法律制度,分析斯岛的战略价值,解释俄罗斯与挪威关于斯岛各种争端的客观和历史原因,为后文论述两国争端提供基础。第二章梳理了俄罗斯和挪威两国关于斯岛的主权争端。从历史视角考察了两国史料和国家实践,全面分析《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缔结前两国关于斯岛的最主要争端,对两国的主权争夺、早期共识和立场转变进行深入解读。《斯约》是一战战胜国为保持斯岛长期和平开发环境而作出的制度安排,通过将主权赋予中立“小国结束主权争端,以书面形式固定各国平等开发的经济权利,背后是对俄国和新生苏联的排挤和压制。第三章归纳了俄罗斯与挪威在《斯约》实践中关于斯匹次卑尔根群岛的具体争端。主要包括三类:其一,斯匹次卑尔根群岛周边水域的法律地位及法律制度的争端;其二,关于对斯岛进行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方面的争端;其三,关于斯匹次卑尔根群岛地区非军事化原则的标准和实践争端。三类争端的核心在于如何平衡挪威的主权以及《斯约》规定的各缔约国平等享有捕鱼等权利二者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斯约》序言中所阐明的建立“一种衡平制度之目的。实践中挪威试图基于主权不断扩大管辖权,挤压缔约国的平等权利。第四章明确了中国在斯匹次卑尔根群岛的权益、挑战和应有立场,并基于前文分析提出合理建议。中国作为《斯约》缔约国,享有与其他北极国家相同的捕鱼、资源开发、科考、通行等权利,但受制于地理和技术因素,目前活动仅限于科考和旅游。针对斯岛现存争议,中国应坚持《斯约》赋予的平等权为条约核心、主张通过政治或法律解决方式和平解决斯岛争端,维护北极地区和平与稳定,同时应倡议各方借助国际机制完善斯岛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