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科学组织与企业合作的政府推动研究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黄振羽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摘 要:大科学装置促进基础科学研究与前沿科学研究的作用已得到大家的共识,由于其公共性及投资与回报间的超长期关系,除促进基础科学研究方面的价值外,政府必须考虑其他方面的价值,比如能否为产业界带来技术创新与技术能力的提升等,这也是我国实现大科学社会经济效益的重要实践趋势与探索方向。依托大科学装置实现产业界技术创新,需要大科学装置的管理机构即大科学组织与高科技企业的合作来实现,因此需要探究大科学组织与高科技企业合作创新的制度载体。目前,基于“基于实验室的技术转移或“基于科技园区的产学研合作仍然是我国获得这种效益的主要制度载体,然而这种模式却也导致了我国区域科技资源失衡和企业参与激励不足等问题,迫切需要探索新的制度载体来应对我国大科学组织与高科技企业合作关系发展的新要求。作为引领前沿基础科学研究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其同样能为我国的高科技企业提供技术上的支持与服务,反之高科技企业也能作为供应商为大科学装置提供一些非标部件。这种合作关系的实现,需要相应的市场提供制度保障。这里所说的市场是以社会结构的视角研究市场形成过程中的制度因素及其参与主体间的相互构建模式,需要政府的建构。本文以市场社会学理论、俱乐部理论、场域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市场社会学的制度、认知、网络三重视角,以欧洲大科学市场为研究案例,分析欧洲大科学市场的制度建构实践,在市场社会学框架下分析欧洲大科学市场的制度优势,并据此提出针对我国大科学组织与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关系的对策建议。研究发现目前我国大科学组织与企业间的合作发展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企业可应用实验条件稀缺、大科学组织与产业合作产出不足、企业参与动力不足、大科学组织开放共享程度不够有效等问题。通过对欧洲大科学市场的案例分析,从制度、网络、认知三个维度提出了对我国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