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适用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杨柳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人体生殖系基因编辑 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 司法适用
摘 要:本罪是“贺建奎案后,国家以正面回应的形式,新设立的罪名,旨在应对生物技术时代下新事物对传统刑法理论的进犯,弥补刑法规范在基因编辑领域的空白。但法条简单的罪状表述和司法解释的缺位,使新罪名的适用争议重重。新罪名是否存在适格法益以证成入刑正当性,是否因法定犯的特性导致出罪机制不畅,又是否会因行为形态跨越科研自由的界限而损害刑法谦抑性的根基,都是学者们追问的焦点问题。直面争议,对该罪的入罪逻辑和出罪机制进行分析,有助于准确理解和适用本罪。本文主要是对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适用争议的解读和回应,共分为三章。第一章归纳了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的适用争议,论证了“贺建奎案对刑法理论领域的冲击,将该案体现出的刑法风险治理与权利保障的矛盾、犯罪扩大化和罪刑法定的矛盾摊开在人们眼前;并提出了本罪作为“贺建奎条款,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争议,包括危害法益的界定争议、“情节严重的认定争议和违法阻却事由的适用争议,明确了争议点。第二章分析了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适用争议产生的原因。本文主张从孕育观点的理论立场出发,回归争议本源,直面传统刑法理论在新犯罪场景下的困境,包括刑法重要概念遇到的界定挑战和传统刑法体系受到的冲击;正视医疗领域科技创新和伦理秩序的冲突性,以及因此产生的是否要因为科技创新违背伦理道德而予以刑法规制以及刑法介入尺度的问题;指出学者对本罪适用的争议,源于对传统刑法理论与新犯罪、科技与伦理的关系的思考。迥异的观点源自对这两大关系的取舍,侧重的方面相异时,解释立场就会发生变化。第三章回答了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在适用中的具体问题,回应了学界在本罪出台后的争议点;论证了医疗伦理秩序作为本罪危害法益的正当性,并对医疗伦理秩序这一集体法益作出了具体展开;提出为避免抽象性和空洞性,对医疗伦理秩序的保护要以保护个人生命健康为基础,并且在认定被害人、危害后果等概念时要回归个人法益,关注人身伤害及其可能状况;阐述了本罪中“情节严重的解释立场,并具化了这一入罪标准的内涵,对本罪的“情节严重作出了初步标准划分;最后结合具体案例设想了违法阻却事由在本罪中的适用可能性,证明了一般情况下被害人承诺、正当职务行为和自损行为不可作为本罪的违法阻却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