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自然观研究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张璐
授予年度:2021年
学科分类:030504[法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01[哲学] 010101[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 03[法学] 030501[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101[哲学-哲学]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主 题:《德意志意识形态》 新唯物主义自然观 认识论 辩证统一性 历史发展性
摘 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下文简称《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清算了他们“从前的哲学信仰,以“自己弄清楚问题为最终目的,对一系列不合时宜的哲学观点进行了非常犀利的批判。虽然这是一部未完成的手稿,在马克思、恩格斯生前也并未发表,但其中包含着许多丰富的思想内容。《形态》中包含着许多马克思、恩格斯对自然界的观点和看法,阐释了深刻而系统的新唯物主义自然观,具有深刻的理论和现实价值。本文立足于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本,以自然观为切入点,分四个部分展开:第一章追溯了《形态》写作之前马克思自然观的主要特征。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论犹太人问题》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主要分析对象,分别概括了“有限的自然的看法、“物的统治下形成的自然观念和“人化的自然界的观点。通过系统梳理,厘清了马克思自然观的发展轨迹,为论述《形态》中的新唯物主义自然观提供了思想背景。第二章是本文的重点章节,主要介绍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对十九世纪德国各类自然观的叙述与批判。黑格尔的自然观具有双重属性,兼具“辩证与“唯心的特点;在当时的青年黑格尔派中,马克思重点针对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的自然观进行了透视,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异彩纷呈,但实际上他们都是“兜售卑微的形而上学制品的鄙陋商贩;还有“各式各样的德国“社会主义先知们的自然观,如海尔曼·泽米希认为“只有自然的东西才是真正的东西,鲁道夫·马特伊认为人和社会是自然界的“镜子等。第三章也是本文的重点章节,阐释与呈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新唯物主义自然观。首先分析了《形态》中新唯物主义自然观的认识论前提,从人的“主体地位和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实践、分工三个维度进行了论述;接着,对二者在相互作用过程中呈现出的受动性、人在自然界中具有能动创造性和二者的同一性三个角度分析了《形态》中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统一性;最后从人与自然界关系的实质、造成异化的根源和实现和解的路径三个方面论述了《形态》中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发展性。第四章介绍了《形态》后期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观的发展与实践。重点分析了《自然辩证法》和《资本论》及其手稿对《形态》中阐述的自然观的进一步丰富,在此基础上,对这一时期马克思自然观的核心内容进行了简要分析。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马克思的自然观受到了质疑,中国实践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从两个层面进行了积极回应。本文的研究价值主要体现在通过深耕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系统梳理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新唯物主义自然观,从正、反两个方面展现认识自然界的不同方式,从而更加坚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