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胎儿权益的刑法保护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颜三忠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摘 要: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中,胎儿的生命健康权益受到侵害得不到有效救济,尤其是刑法在胎儿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方面存在严重缺失。由于受民法学的影响,我国刑法否认胎儿是“人的观点,对此有众多学者发表不同观点,而理论上的争议也一直是刑法难以保护胎儿权益的问题根源。然而民法是以保障人民权利为主,也是人民私权的第一次保障,说到权利,则必然需要了解权利之归属主体。而刑法作为二次保障法,同时也是一项保护法,其目的是保护法益,无论胎儿的法律性质是人还是物,其独立法益都应该受刑法保护。因此,本文不以“胎儿是不是人作为分析刑法保护胎儿权益的前提和基础,而是从胎儿作为刑法所保护的法益的全新视角出发,分析保护胎儿生命健康权益的理论基础,主要有生命法益说、权利保护说、人身权延伸保护说以及伦理学基础,以此来论证胎儿权益应为刑法所保护,再对比国内外关于胎儿权益刑法保护的立法以及社会背景的异同,论证胎儿生命健康权益刑法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力求探索一条刑法保护胎儿权益的合适路径,将胎儿权益纳入刑法保护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