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消费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
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夏蜀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摘 要:由于网络时代的迅速发展,数字消费金融业务作为新型金融服务产业正在国内外快速发展,也为新时期的我国银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高质量成长带来了活力。数字消费金融服务方式的兴起一方面扩大了个人和家庭的投资途径,另一方面金融科技公司可以通过强大的技术力量和新型服务方式把业务延伸至金融服务领域,传统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也受到了中介地位削弱和存贷利差收缩等风险挑战。为对抗其他金融机构的冲击,商业银行主动探索经营管理模式并不断创新,主动配置各类风险资产,承担风险的意愿也深受影响。在此背景下,考察中国数字消费金融服务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渠道有重要现实意义。论文主要立足于中国数字消费金融业务发展状况,努力探究数字消费金融影响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客观表现与影响机理,为如何正确对待商业银行改变业务模式提供多元化视角。本文采用商业银行2014-2020年面板数据,以161家商业银行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数字消费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细化数字消费金融的业态范围,从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额、“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两种渠道检验数字消费金融对其风险承担的影响作用。理论研究表示:商业银行会深度挖掘长尾客户,不断创新,利用技术减少交易成本,缩短与长尾用户的交易不对称度。差价利润收窄将促使商业银行提高管理质量,改善风险偏好,提高不同资产的比率。实证分析表明,商业银行向数字消费金融转型,通过场景金融的模式可以减少客户的资金压力,根据真实状况分析,个人和家庭消费信贷具有较小的违约概率;商业银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以减少损失,且商业银行入股消费金融公司拓展业务规模也可以达到降低风险承担的效果。商业银行以互联网支付的方式进行交易结算对选择风险资产的行为没有影响。数字消费金融业务对传统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表现出差异性。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规模相对较小,面临着强烈的市场竞争,因此中小银行自担风险的积极性也可能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