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罚款的功能配置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秦鹏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摘 要: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环境侵权与救济逐渐成为共有的社会关注话题。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环境问题,其普遍应对措施是通过提高惩罚强度来救济环境损害。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出,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因此改善生态环境也是我国环境相关规范应有之义。但从我国环境现状来看,近年来环境问题仍频繁发生,而罚款作为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处罚方式,不仅是我国环境处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保护环境的有力武器。罚款数额的设置不一、环境公益救济的缺失、环境秩序的失衡等问题,都暴露出环境行政罚款并未充分发挥应有的惩戒、补偿、秩序功能。故需对环境行政罚款进行深入剖析,探究如何对其功能进行解读和发挥,以充分实现效用价值。将环境行政罚款制度理论作为主线,论述其在惩戒违法、生态补偿、环境秩序三个功能上的相关法律问题。在对惩戒性、补偿性、秩序性三个功能解读的基础上,展开进一步的逻辑推理,对其内在价值一一展开说明。为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探索对环境行政罚款功能配置对症下药,亟需在立法上确定不同情形下的罚款统一标准、强调环境救济的预防规则。在执法上,明确环境救济责任主体的分工合作,维护环境行政罚款执法执行的公平性,加强民众环保意识,健全完善环境行政罚款制度体系,重构生态和社会秩序,以发挥环境行政罚款各功能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