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高利贷行为定性处罚研究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黄奇中;樊美清
授予年度:2021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摘 要:近年来,我国民间高利贷盛行,但由于高利贷市场的繁荣,也使得许多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贷借贷自由,程序简便等条件,出于各种目的,骗取或者套取高利贷。在我国,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构成要件是诈骗罪中行为人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过错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在司法审判中也一直表现为缺位状态。且在骗取高利贷行为中,被害人也就是放贷者的行为本身就可能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尤其是专业化、职业化的高利贷及套路贷行为,更多的是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本身就是刑法打击的对象,而普通高利贷也属于一般的民事违法行为。但这种行为能否被纳入刑法考量,影响行为人的定罪量刑,需要进一步的分析和探讨。本文第一章通过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对比分析骗取高利贷行为的含义,并以“被害人身份为标准将其分为骗取普通高利贷、职业型高利贷及套路贷行为三种类型,进而分析这种行为的危害;第二章通过骗取高利贷行为司法现状的分析,认为我国对被害人过错这一量刑情节态度模糊,重视不足;继而从理论指导、规范指引,与司法实践三个领域对此种司法现状的原因进行分析,得出被害人过错在我国理论研究不足,立法司法指引不明且司法重视不足;第三章从被害人自我答责、自我决定分析被害人过错对诈骗罪影响的学理基础,进而根据被害人过错的程度及主观认知状态将其分为一般、严重、重大过错及明知、具体怀疑和抽象怀疑,在分析其对诈骗罪的影响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不同类型的高利贷者所对应的被害人过错程度对骗取高利贷行为的影响;第四章是破解骗取高利贷案件司法困境的立法路径初步设想,首先在类型化的基础上对高利贷进行刑法规制,进而参照我国已有的被害人过错情节的适用,设立被害人过错的分级量刑模式,进而从立法司法两个方面提出相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