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中的被遗忘权研究 ——以裁判文书之网络公开为分析对象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马明贤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自欧盟立法正式确立被遗忘权以来,被遗忘权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兴权利,旨在保护信息主体的人格利益不受过时个人信息的影响,越来越受到学界的关注。互联网改变了人类记忆的模式,使遗忘变得困难。对于个人信息被遗忘权的研究成为个人信息所承载的个人利益保护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构建个人数据保护制度的重要课题。本文首先从被遗忘权的人格权属性进行分析,突出被遗忘权作为新的权利诉求其保护的法益并不能被现有的具体人格权权利所涵盖。其次,笔者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和司法现状进行梳理以及以裁判文书的网络公开为分析对象,通过对裁判文书网络公开中存在的强化文书上网、弱化个人信息保护、裁判文书撤回审查程序缺失、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立法的权利边界不清晰等问题进行分析,突出说明我国被遗忘权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最后,通过与欧盟、美国和俄罗斯等国进行比较研究,提出我国构建被遗忘权重点是在现有的立法基础上对被遗忘权予以确立,同时在司法适用上,通过引入比例原则下的个案平衡以应对权利冲突问题。根据个人信息的性质、个人信息所含公共利益的多寡、信息控制者或者信息处理者信息处理的行为,来决定是否支持被遗忘权以删除过时个人信息的请求。在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方面,成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机构,在实现对个人信息全面监控的同时保障信息的自由流通,并给个人信息一个存储的期限,以恢复遗忘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