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校园足球损害责任认定的实证研究 收藏
校园足球损害责任认定的实证研究

校园足球损害责任认定的实证研究

作     者:唐恒新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徐树礼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4[教育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民法典》 校园足球 损害 责任认定 实证研究 

摘      要:2014年,教育部将校园足球作为学校体育课程体系的必修内容后,校园足球发展明显优于其它学校体育项目。但校园足球项目激烈争夺与对抗的特质,也导致校园足球伤害事故的频繁发生。如果事故相关方协商解决不成,只有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校园足球伤害就成为了校园足球损害。然而,处理校园足球损害的第一步就是校园足球损害责任认定。如果校园足球损害责任认定不统一,那么直接影响校园足球损害的赔偿等问题,导致校园足球损害的处理难以最终解决。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实证研究法、访谈法,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关于校园足球损害相关案例,了解我国校园足球损害责任认定的司法实践现状,准确把握司法案件基本情况、法律事实认定情况、裁决认定情况以及法律原则适用情况,总结其侵权纠纷内部症结,分析不同判决背后的趋势。研究结果:(1)校园足球损害中学校责任认定标准“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内涵不明确,即使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同样可以认定有错。(2)校园足球损害中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总体小于学校承担的赔偿比例,但部分情况下学校没有过错,依然划定了较高的赔偿比例,并且很多相似案件中学校或学生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也有较大差异。(3)保险公司在履行校园责任保险合同时,没有明确告知或主动告知免责条约,导致赔付损失时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二次诉讼的情况。(4)司法案例中法院定责依据适用过错责任或公平责任时存在矛盾,侵权要件不完全符合,或实际情况中偏向弱势者,相同案件不同地区判决结果相差较大。研究结论:(1)校园足球损害中学校责任的标准抽象,操作性不具体。(2)校园足球损害中学生承担赔偿责任与学校承担赔偿比例不明确,比例范围不细化。(3)保险公司承担校园足球损害赔付义务时存在模糊条文,赔付金额不到位。(4)法院判例中依然存在同案不同判、法律原则矛盾适用、不敷适用的情形。研究建议:(1)进行学校责任认定的列举式立法,或者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明确校园足球活动中学校、学生主体责任,规范司法案件判决认定与原则适用,指导学校开展相关工作。(2)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公益基金,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执行校园体育应急预案,构建校园足球损害防护体系。(3)多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体育运动技能,了解校园足球固有风险,规范体育运动行为,提高学生校园足球风险意识。(4)制定行业奖惩激励措施,透明保险合同,让损害赔付细节摆在“看得见的位置。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校园足球意外险种类以及学校体育其它保险,长远规划学校体育保险业务。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