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合同柔性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参与方激励机制研究
作者单位:福建工程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陈群
授予年度:2021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08[工学] 082303[工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823[工学-交通运输工程]
摘 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是实施交通强国战略、建设美丽中国、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支撑与保障。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具有建设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技术复杂、参与者众多和社会影响大等特点,项目承包商建设过程中面临较高的不确定性风险,加之事前价格补偿不足和事中控制权较低等问题,使其工作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导致工程质量不佳与工期延误,亟需建立适合的激励方式,实现业主方与承包商的互利共赢。但我国对交通基础设施激励机制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发展并不成熟,鲜有关于合理风险分担与激励合同等相关研究。为此,本文引入合同柔性理论,借鉴相关领域研究成果,运用演化博弈理论,从合同条款设计阶段和合同执行阶段出发,分阶段激发参与主体活力,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促进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目标的达成。本文首先阐述交通基础设施合同柔性的基本概念,界定出核心利益相关者并深入解析交通基础设施参与方行为以及对参与方现有问题进行探究,发现参与主体间面临的问题,指出参与方的激励问题是博弈问题,并引入演化博弈理论来探讨参与方激励问题,提出在合同条款设计阶段引入合同价格柔性以及在合同执行阶段引入合同控制权柔性来激发参与方积极性;其次,分别构建基于合同价格柔性激励的业主与承包商演化博弈模型和基于合同控制权柔性激励的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三方演化博弈模型,探讨不同激励模型对价格补偿率、合同控制权柔性度、风险损失、承包商努力程度系数、项目投入成本等变量的影响,论证合同价格柔性激励和合同控制权柔性激励能够缓解参与方动力不足、面临不确定性风险较大的困境,根据收益矩阵进一步对各均衡点进行雅可比矩阵稳定分析,深入探讨关键因素对博弈主体策略选择的影响,并通过MATLAB进行数值仿真验证结果的准确性;接着,以Y市绕城高速项目为案例,对其中合同条款和激励效果进行分析,以进一步验证研究成果;最后,从提高风险预估机制、完善合同柔性条款在应用过程中的动态调配机制、明确价格柔性、控制权柔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等方面提出建议与对策,以提高参与方应对不确定风险能力,进一步激发参与方活力,完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目标,实现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