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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慈善的法律规制

论网络慈善的法律规制

作     者:闫丽丽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包玉秋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网络慈善 公信力 慈善立法 慈善监督 

摘      要:伴随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发展,网络技术在慈善活动中逐步应用,推动了慈善事业的多样化发展。互联网用户、慈善组织与互联网平台作为参与网络慈善的主体,共同推动着网络慈善的发展。在网络慈善发展的同时,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日益复杂,甚至出现“诈骗或“诈捐等事件,亟需对网络慈善进行法律规制。本文从网络慈善的基本概念入手,分析网络慈善与传统慈善相比较,具有全民性、虚拟性和高效性等特点。网络慈善的法理基础与现实意义在于基本人权,包括生存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和社会权等,也在于国家履行社会救助义务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网络慈善的发展助推第三次分配,实现社会的公平和秩序价值。在网络慈善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一是有关网络慈善的相关立法不足,现有法律对于慈善活动中产生的一系列行为规制不完善;二是网络慈善相关执法不足,有关部门对于慈善活动的执法力度欠缺弹性、监管力量不足;三是网络慈善监督体系不完善,互联网用户、新闻媒体行业、第三方评估机构等主体对网络慈善有效的监督体系不完善;四是网络慈善活动内部各主体的公信力不足,参与慈善活动的求助人、慈善组织以及网络慈善平台的公信力不足。针对以上问题,运用法治手段规制网络慈善活动,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完善网络慈善相关立法,适时对法律进行修改补充,亦或是司法过程中对现有法律规定做出司法解释;二是完善网络慈善执法,调节各部门对慈善活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力度,增加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以增强执法力量;三是完善网络慈善监督体系,构建政府监督、公众监督和第三方评估在内的网络慈善监督体系;四是提高网络慈善活动内部各主体公信力,保证慈善项目各阶段进展公开透明,慈善项目信息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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