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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失职罪主体问题研究

环境监管失职罪主体问题研究

作     者:陈丽锟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俞树毅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犯罪主体 监管职责 国家工作人员 环境监管失职罪 

摘      要: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我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中的一个特殊性罪名。从我国环境监管失职犯罪司法判例的数据来看,近十年来环境监管失职犯罪呈现一种从上升到下降的趋势,且多与破坏环境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相交杂,其不仅造成的严重的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而且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更是无法估量。但由于理论上的观点不一,对环境监管失职罪主体范围的认定在理解上存在差异,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本文立足于环境监管失职罪主体的基本理论,详细探讨环境监管失职罪理论的特点,对我国环境监管失职罪主体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我国环境监管失职犯罪主体认定难问题的建议。本文共分为4章,各章主要内容概括如下:绪论,主要说明本文的选题意义、国内外立法、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研究环境监管失职罪主体的基本思路和方法。第一章,环境监管失职罪主体认定存在问题和理论基础。本章首先阐明本罪关键核心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概念,并论述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特征及其性质。从目前法律体系中梳理出对环境监管失职罪主体的有关规定,对各个法律规定的环境监管罪主体进行比较分析。通过对相关司法数据的分析,提出目前环境监管失职罪主体认定存在的问题。第二章,环境监管失职罪主体认定理论借鉴。本章就“身份论、“公务论等四种环境监管失职罪主体的识别标准进行了系统阐述及研究。“身份论主张具备国家干部身份的就是国家机关工作者;而“公务论表明应以当事人是否从事公务为标准对其是否应界定为国家机关工作者进行判定。第三章,环境监管失职罪主体认定的路径及分可行性析。本章结合典型司法案例,对环境监管失职主体认定中环境监管职责的界定问题、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认定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环境监管失职罪主体认定的路径,以期对司法实务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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