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疲劳审讯司法认定实证研究 ——以253个实务案例为主要分析样本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蔡艺生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疲劳审讯作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所要规制的非法取证手段之一,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状况不甚理想。本文通过辩、控、审三方视角探寻疲劳审讯司法认定的争论焦点与困境,并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所选取的在全国范围内符合“刑事、“疲劳审讯、“2018三个筛选条件的数百份裁判文书作为考察样本进行统计、整理、分析和总结,试图厘清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理性进路。笔者一方面期待制度的完善能够有效地减少疲劳审讯的现象,另一方面期待辩方在提出疲劳审讯辩护事由时,控方与审方能对这一辩护事由给予应有的重视。因此,准确认定疲劳审讯不仅能够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而且对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重要意义。全文由引言和五部分共同组成:第一部分为研究思路与样本分析。第二部分为疲劳审讯的概述。本部分主要对疲劳审讯的定义、危害和疲劳审讯规制的演化作一概述。第三部分为我国疲劳审讯司法认定的现状考察。本部分以笔者收集的数据为出发点,分别从辩方、控方以及审方的角度对疲劳审讯的现状进行考察,主要包括辩方提出疲劳审讯辩护事由的案件考察、控方应对疲劳审讯辩护事由的案件考察、审方排除被告人相关供述的案件考察、审方不认定疲劳审讯的案件考察。第四部分为对我国疲劳审讯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本部分以实证研究的数据为基础,总结疲劳审讯司法认定的困境:疲劳审讯的司法认定标准不明确、辩方的举证意识和举证能力欠缺、控方证明侦查行为合法未达标准、部分法官混淆证明力与证据能力以及公检法机关的结构性认同。第五部分为我国疲劳审讯司法认定的理性进路。本部分基于疲劳审讯司法认定的困境,提出疲劳审讯法律规范未来发展的一些建议。首先是明确疲劳审讯司法认定标准;其次是扩大讯问前权利告知的范围;第三是强化控方监督责任和举证责任;第四是建立讯问时值班律师在场制度;最后是完善讯问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